固体废物的来源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:一类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(不包括废气、废水);另一类是产品在流通过程和消费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。
固体废物分类方法很多,可以根据其性质、状态和来源等进行分类。如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;按其形状可分为固体废物(粉状、粒状、块状)和泥状废物(污泥);按其危害状况可分为有害废物(指有易燃性、易爆性、腐蚀性、毒性、传染性、放射性等废物)和一般废物。应用较多的是按其来源进行分类,分为工业固体废物、矿业固体废物、农业固体废物、城市垃圾和有害废物五类,见表9-1。我国从固体废物管理的角度出发,将其分为工业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和城市垃圾等三类。
1.工业固体废物
工业固体废物(industrial solid wastes)是指在工业生产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、粉尘、碎屑、污泥,以及在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、尾砂等。
2.危险废物
危险废物(hazardous wastes)是指对人类、动植物现在和将来会构成危害的,没有特殊的预防措施不能进行处理或处置的废弃物,它具有毒性(如含重金属的废物)、爆炸性(如含硝酸铵、氯化铵等的废物)、易燃性(如废油和废溶剂等)、腐蚀性(如废酸和废碱)、化学反应性(如含铬废物)、传染性(如医院临床废物)、放射性(如核反应废物)等一种或几种以上的危害特性。
3.城市垃圾
城市垃圾(municipal wastes)是指来自居民的生活消费、商业活动、市政建设和维护、机关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,包括生活垃圾、城建渣土、商业固体废物、粪便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