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在广大农村地区,垃圾处理应该采取‘分类减量——清运回收——无害化处理’的模式,走城乡一体化的路子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南石门县建设局副局长戴海蓉表示。
现在一些农村垃圾处理并没有实现“无害化”的目标。比如,有的地方修建了一些小型垃圾焚烧炉,但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二恶英;有些地方比较偏远,垃圾运输距离长,运输成本较高,采用的“简易填埋”或者“露天焚烧”模式更是不得已而为之,其污染程度较小型焚烧炉有过之而无不及。这三种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在实际中运用饱受诟病,并没有破解农村垃圾处理难题。
“破解农村垃圾处理难题的核心工作应该放在‘分类减量’上,只有‘分类减量’才能降低农村垃圾的运输成本。”戴海蓉认为,现在一些农村采用的垃圾分类方法都很笼统,甚至出现很多错误,常见分类方法有“可回收”、“不可回收”、“可焚烧”,政府投入了大量的塑料桶、宣传画册,但很多农村群众还是一头雾水,根本搞不清楚究竟应该怎么分,没有达到科学分类和减量的效果。
戴海蓉表示,要真正实现农村垃圾“分类减量”,必须结合当地的生活习惯和资源回收系统制定分类细则,配备专门的收运工具,建立分类存储设施,对收运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发动专业人员引导农民。总之,垃圾分类的方法要科学,可操作性要强,才能真正实现资源化、减量化的目标。
农村垃圾“分类减量”以后还必须进行“无害化”处理。戴海蓉建议,可以根据人口、路网分布情况,划定一定面积的处理区域,建立区域卫生填埋场或者焚烧发电厂。另外,在城乡壁垒已逐渐打破的基础上,垃圾处理不应再有城乡差别,必须城乡统筹,走城乡一体化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