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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垃圾分类立法听证会 厨余垃圾未单列

作者:欣方圳-环卫垃圾桶生产厂家发布于:2014-10-29 17:42:32

“这两年做小区试点,最难推的就是厨余垃圾分类,现在好不容易开始见效,竟然发现‘办法’的分类仅分成‘可回收物、有害物和其他垃圾’三类,并未将厨余垃圾单列,这日后让居民如何理解?之前做的是不是白费了?”24日,备受关注的《深圳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(草案稿)》立法听证会在深圳市法制办举行,占生活垃圾近四成的“厨余垃圾”未单列分类引发争议,成为最大焦点。

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方面现场回应称,并非厨余不分,只是目前大规模收厨余的条件尚未成熟。“如果全市全部分厨余的话,需要新建6300多吨处理设施,而现在只有271.15吨处理能力,谨慎地推是负责任一种态度”。


分类标准并非定下就不改

市城管局代表梁国锋说,预计2015年将突破1.5万吨/天。目前全市总设计处理能力只有1.1万多吨/天,超出部分只能通过加大填埋处理量解决,长此以往,“必会出现垃圾围城”。

因此,深圳决定转变生活垃圾管理模式,并从2012年开始,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试点。“立法虽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,但将极大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”。

小区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是此次“办法”的规定之一,这一方式虽将改变许多市民的投放习惯,但在听证会上还是获得大多数代表的支持。不过,市人大代表肖幼美也表示,源头分类相对比较容易做到,但定点投放则有可能会出现小部分市民不配合,“因为有个传统习惯”。

同时,包括肖幼美在内的多名代表还提及“虽然前端进行分类,但到后端处理时多以焚烧来处理,会否又混合在一起”的质疑。对此,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王芙蓉回应,大焚烧后并非就不分类了,相反分的种类会更多,要求也更高。“大焚烧仅是个处理手段,而非以此来代替分类。所以市民不需担心或不要有‘政府在回收后是否一烧了之’的想法”。

王芙蓉还表示:“分类标准并非定下就不改了。目前‘办法’里只提到三类,而今后可能会更多、更细化”。

罚则操作性有待加强

罚则是否有操作性将成为该办法日后能否有约束力的重要因素,但不少代表对此提出疑问。在“收集、运输企业违规”的罚则部分,人员或者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拟处1万元罚款,不分类收集、运输生活垃圾或者混装混运的,处5000元罚款。肖幼美认为,上述第二个条款罚金不该更轻,而应更重。“一些市民跟我反映,说‘前端都分好了,后端全混起来了’,导致他们前端分类的积极性不高,甚至根本不愿意分”。

对于“不分类丢垃圾三次以上就罚200元”,市民代表陆冠铮认为,三次不分类怎么样界定、如何监管?谁去看这袋垃圾有没分类吗?这个处罚难度非常大。“单靠这个‘办法’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是远远不够的,应像德国一样,增加许多其他小的法律法规去规范源头,包括食品回收法、包装法等。在行政处罚上还是需要做更多细节的立法”。

肖幼美还认为,“办法”中对“今后不履行垃圾减量分类义务的单位和个人,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”的规定很好。“有时候罚一点钱,一些人会不当回事。”但她也特别提及其操作性问题,“市社会征信系统现在到底有没有健全,否则条款是无法落实的”。

本文来源深圳欣方圳垃圾桶网:http://www.szljt.cn(转载请保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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